近年来,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通过“民营林场+基地+困难户”等经营模式,带动更多林农发展林业,帮助其增收致富,形成民营林场带大户、大户带小户(困难户)、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局面,为深入探索创建林农和现代林业有机衔接的新经验新模式提供了“崇义样板”。
自2004年林权制度改革以来,随着产权和经营权的进一步明晰,在林改惠民政策的驱动下,林业经营主体发生了新的改变,有力地推动了崇义林业发展的社会化进程,为促进林农增收、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。
林改后,崇义县80%的林地由林农分户承包经营,涌现了千千万万的林权所有者,崇义县审时度势、抢抓有利时机,引导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充裕劳动力的林农组建林业合作社,由林农自行投劳、投资、分配收益。同时,引导无力投资、管护或一心外出打工的林农,以林地使用权和现有林木所有权作价出租组建大户承包型民营林场。崇义县长龙镇大摆村岗上组租赁造林模式,将组集体110亩山场通过公开招标,单价1150元/亩,租赁时间30年,既实现了林地资源优化配置,又解决了劳动力外出务工和林地“撂荒”问题。
此外,围绕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发展目标,崇义县积极构建“民营林场规模化经营、林农得益”的抱团发展新模式,激发民营林场发展的内生动力。通过林业项目、林权抵押贷款贴息等倾斜政策,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。据统计,2002年至今累计兑现项目资金3730万元,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.4亿元。(通讯员 程雅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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